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安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4、考试合成成绩计算:教师岗位的考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各占20%)的合成成绩。报考县体育活动中心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报考音乐和体育专业岗位的考生考试合成成绩需达到50分(含加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考察和择校(岗) 按照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教师岗位按具体学段学科)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递补、择校、择岗参照此办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和规程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县监察局、人社局监督下按照考试合成成绩高低的顺序自主择校(岗)。逾期不按时参加择校(岗)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察或择校(岗)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相同岗位(教师岗位按具体学段学科)应聘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来安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8号文件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50- 561233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来安县2013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名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来安县2013年体育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安县教育局 2013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