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第三次会议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来安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教师和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来安县2013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来安县2013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来安县2013年体育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要求为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体如下: 1、高中(含职高)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初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科的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县体育活动中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7月30日同时在来安县政府网、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来安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2013年8月12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来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50-5611566、0550-5633628,逾期不得补报。 3、报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