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骨干教师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但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才能进入试教环节。 (四)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考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本次招聘考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骨干教师考聘 (1)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及试教。 (2)面试:总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音乐、舞蹈、体育采取专业考核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入围名单。 (3)试教:总分为100分,采用现场抽签、现场备课、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 (4)成绩合成: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按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音乐、体育、舞蹈按面试成绩占80%、试教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5)如骨干教师岗位未按计划招满,则空余岗位增加至相应学科的普通教师岗位。 (6)考聘时间待定。 注:凡符合骨干教师条件未入围者,均可参加普通教师招聘考试。 第二步:普通教师岗位考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科专业知识(80分)及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标准)(2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小学音乐、舞蹈、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五个学科(以下简称“专业教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10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综合面试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以试教、现场问答方式进行,其中试教90分,现场问答10分,总分为100分。 小学音乐、舞蹈、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五个学科包括本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基本功测试60分,试教40分,总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专业教师按综合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 各学科按招考计划职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 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导致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弃权导致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组织考察。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