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招聘岗位中,高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笔试的方式招考。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A、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 B、专业知识: 报考高中学科以我县高中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 报考小学语文、英语、数学,初中政治、历史、数学、物理、化学学科以我县现行使用的初中相应教材为主;小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以我县现行使用的初中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自带素描工具);报考幼儿园学科以大学专科学前教育教材为主。 C、教案设计: 报考初中、小学学科人员考此内容,命题范围分别为报考初中、小学对应学科教材。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初中和小学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教案设计》,分值按2:6:2比例设置;高中、幼儿园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分值按1:2比例设置。 2.加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加分材料,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3.面试 ⑴面试形式、内容:采取撰写教案与上课形式(幼儿园在教案设计基础上考察其绘画、讲故事、弹唱等基本素质),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使用教材同前,自备)。现场撰写教案后抽签确定上课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⑵面试对象:高中依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幼儿园按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所在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高中和幼儿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初中和小学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教案设计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自主择校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当涂教育局网(www.ahdtjy.net)上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除高中在报名时已确定学校外,其余按所报学校类别(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分数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择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审批前(报到后一周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学段学科内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的。 (六)聘用 属当涂县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与招聘学校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书》,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凭《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人事代理期间不得流动,3年后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对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不入编,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每3年考核合格续签一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享受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属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招聘的小学教师聘用方式比照当涂县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48020、6748031、6729709、6748030(县教育局人秘股) 0555—6826147(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55—6732715(县监察局) 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六、其他 当涂县(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当涂教育局网(www.ahdtjy.net)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未尽事宜由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教育局、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教育局 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