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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马鞍山市当涂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16 17:09考德上教育V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马人社〔2011〕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受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委托,2013年当涂县(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全县(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4名(其中当涂县65名,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9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认定出生年月日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学位与专业:报考当涂一中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当涂二中、石桥中学、农村初中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幼儿园人员,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6)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当涂教育局网(www.ahdtjy.net)、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上统一发布。(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太白路东段县职教中心院内)办公楼4楼会议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9日上午8:00—11:30在县教育局办公楼105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予改报)。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⑶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认定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3年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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