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校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以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教辅)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一线工作;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类别、人数、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州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 rsc.fzu.edu.cn)和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adcxm.com)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专业技术(教辅)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未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待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25日24: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zyg@qq.com,邮件主题注明“教辅应聘:×××(姓名)+岗位代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至月25日18:00,初审结果学校将通过个人报名邮箱回复,通过初审的人员学校将发送其准考证至个人邮箱,同时将初审合格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等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含缺少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