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总分数折算方法为笔试(40%)、面试(60%)。 (二)考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复审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不足3:1比例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3. 笔试入围面试比例 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人数时,面试分数必须在70分及以上。 4. 笔试通过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会在我校网页www.fjzs.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发布。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根据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fjzs.edu.cn “人才招聘”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九、联系方式 地址: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502室人事处调配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蔡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337 E-mail:cwz709@mnnu.edu.cn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