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体检标准; 3. 中共党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如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学历不作要求,取得硕士学位即可;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专业不限。 二、待遇问题 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福建省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fjzs.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布公开招聘信息。今后的招聘进程及结果将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栏上公布。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 已报名本次辅导员招聘的,不能再报考我校教学、教辅人员招聘。若出现同时报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及方式:2013年7月8日—2013年 7月 22日(上班时间)。应聘人员下载《闽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登记表上的内容,并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确认信息,以特快或现场报名方式将登记表原件送达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502人事处调配科(不接收传真及电子邮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3年7月24日在我校网页www.fjzs.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2.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携带以下材料: 2013届毕业生:硕士期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 往届生: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待就业报到证; 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报考者,硕士学位证书,2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国中国使领馆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护照、国内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即取得考试资格。 3. 复审通过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会在我校网页www.fjzs.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