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根据《凤阳县中小学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部分中小学缺编情况与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高中教师34名、初中教师3名、小学教师16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我县在编教师; 2、2010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3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学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5、报考学段学科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主要责任人签字认可)。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获国家、省、市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2分、1分、0.5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1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4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局东大门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调实行定向选调,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签章的《凤阳县2013年部分学校选调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