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单位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根据新机编办〔2007〕84号文件《关于新疆职业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经2007年3月自治区编制办公室核定,新疆职业大学现有事业编制为458名。其中:校领导职数7名,县(处)级领导职数69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博士学位要求40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学位要求35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位要求3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此次招聘方案审核通知书后的一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3年7月2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日至7月10日10:00-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迎宾校区行政楼4楼410人事处办公室 3、联系人:木尔西达•阿合买提、联系电话:0991-3785314 4、考试时间: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 5、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 6、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式二份。 (2)本人考察材料 内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个人在院校或原单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可由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3)政审合格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4)政治面貌证明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单位党委组织部等县级以上党组织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历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校就读证明。 (7)外语四、六级,汉语HSK九级、MHK四级乙等以上过级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1寸免冠证件照2张。 (10)个人简历。 7、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考步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新疆职业大学在相关网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