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 考试分为专任教师岗位考试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及行政管理岗位考试两个部分。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大部分。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占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占70%。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吐字是否清晰、语言表达是否准确及形态、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结构化面试成绩、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予以公布。 试讲: (1)试讲满分100分(其中教案20分),试讲时间为20分钟。参加试讲人员根据学校提供的试讲题目提前准备一节50分钟的完整教案,试讲时提供给考核组。根据考生综合表现情况,对照各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2)试讲成绩、面试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予以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结构化面试×40%+试讲×60%)×70%=100分。 (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及行政管理岗位的考试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及行政管理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占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予以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占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吐字是否清晰、语言表达是否准确及形态、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予以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分。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职业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由新疆职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上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职业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职业大学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华定存 新疆职业大学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3785320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职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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