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 (一)报名、资格审核 1、由应聘者向我校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理工学校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6)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7)报名费缴款凭据复印件(请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以上材料请通过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本校人事科,费用应聘人员自理,材料不予退还。 2、收费标准:报名费80元/人。 户名:福建理工学校 帐号:35001886300050000223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城南支行农大分理处 3、报名时间:2013 年6月27 日—7月12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福建理工学校人事科(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41227,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肖老师 (二)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上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学校将在规定时间统一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随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供学校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信息发布: 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教育信息网(www.fjedu.gov.cn)及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考核安排 1、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3:1,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内容为相关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师德修养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考生与拟招聘人数1:1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成绩。 4、考核、体检: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从业资格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考核、聘用资格。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月内进行笔试、面试。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时间安排,参加面试人选和面试时间安排,考核、体检通知等有关招聘注意事项和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发布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请各位应聘者自报名时间截止后密切关注我校网站信息。 (注: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及时关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监督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及福建理工学校纪检、校务公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 0591-83741968(理工学校监察室) 福建理工学校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