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一)本公告同时在大河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郑州高新区人才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 除本公告在上述媒体、网站发布外,其它与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只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未按照2013年郑州高新区面向全省公开引进招聘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高新区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7982398、67998855 附件:郑州高新区2013年公开引进招聘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