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备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全区教育发展水平,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河南省公开引进招聘40名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郑州中学高中教师19人 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3人、地理2人、生物2人、物理2人,化学2人,政治1人,历史1人。 (二)初中教师13人 语文3人、数学2人、政治4人、历史4 人。 (三)小学教师8人 语文4人、数学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河南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成果显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任职资格条件: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小教高级(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中学教师需具备中教一级(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报考学科:报考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为准,所学专业不作为报考学科的依据。 6.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须二级甲等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必备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特级教师、河南省级骨干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班主任、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②郑州市骨干教师、郑州市优秀班主任、郑州市优秀教师、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组织的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③河南省辖市级以上名师、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辖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组织的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8日9:00—18:00 3.报名地点:郑州中学体育馆(郑州高新区瑞达路与合欢街交叉口)。公交线路:乘68路、72路、B12路、31路到郑州美术馆站下,向北200米路东。 4.报名时需携带: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并填写《郑州高新区2013年公开引进招聘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推荐)1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照4张,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聘任证、普通话证、符合人才引进招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核 根据引进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拟引进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应聘者根据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并进行试讲和答辩。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聘用 依据体检情况,对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