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岗位聘用将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网 (http://www.lsldjyw.com,通知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察局)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2656211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附件: 3.承诺书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