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6月10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2013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6月19日至6月21日24:00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6月13日通过龙泉公众信息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于6月21日16时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医学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公共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70%; 医学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医学基础知识》×70%; 公共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3年6月20日17时前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办理加分手续(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46499)。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