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00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6月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共2科,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详见《淮北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时间各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按4:6权重合成为笔试成绩。报考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包括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下同)携带相关材料到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安徽省户籍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专业科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考生各科目成绩和合成后的笔试成绩。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在工作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书面提出查卷申请。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专业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查卷结果和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2013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且考试通过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