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政策性加分 无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有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笔试成绩中有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试招聘下一环节。 职业技术学校拟聘人员的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初中拟聘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拟聘人员的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小学拟聘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否则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报考者报考职位层次、学科及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且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本区教师岗位的处理。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的,待同职位其他人员选择完后,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后,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分两批进行,其中首次录取人员为一批,递补人员为一批),签定聘用合同,其中,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0日。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问题,请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在报名参考、面试、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26215776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26223710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