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5月30日18:00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只采取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考音乐、美术、生物学科教师和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的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基础知识》为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等。 《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报考者所报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6月9日14:30—18: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6月21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在此网站查询。报考者如对自己的笔试总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3年6月24日16:00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3年6月28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 报考幼儿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教师,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余学科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按照同一职位编码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聘用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证明材料须要盖鲜章)和复印件一式一份:(1)《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书;(5)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其本人身份及现实表现的证明;(6)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7)在招聘条件中要求本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生证等)。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编码的人员中依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者,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形成竞争比例同层次(当同层次的学科未能形成竞争比例时,普通高中与初中作为同一层次,幼儿园与小学作为同一层次)招聘职位的最低面试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否则,不得进入公开考试招聘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