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切实加强专业学科师资力量,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学科需要、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4、招聘学科指标出现空缺时,其指标可调剂到其他紧缺学科的原则; 5、在房县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 6、我县已聘用的“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名额
三、招聘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幼儿师范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不含电大、自修、函授、成人教育等); 其 他 专 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不含电大、自修、函授、成人教育等)。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4、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相符(三支一扶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报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 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2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心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