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与资格复审。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两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完成后,都要及时将结果通过相应媒体进行公告公示,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报名后,要及时关注阳城县人社局网站和阳城县教育局网站,招聘工作的每一项安排,都将在网上发布,不再另外通知考生,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岗位安排 拟聘名单确定后,原则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安排岗位,对未能按志愿安排岗位的人员,招聘领导组将根据成绩、岗位名额和教学需求进行岗位安排。 七、聘用与管理 新聘用教师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用教师,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公开考核招聘的高中教师,其聘用与管理按《阳城县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方案》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监察局组织成立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356-4229110 0356-4239373 0356-4228894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阳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