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1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站(网址:www.xcc.sc.cn.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至5月9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名前请在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下载《西昌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西昌学院人事处邮箱(xcxyrsc@126.com), 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报考人员应对其填报信息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将于5月10日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西昌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昌学院5月10日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2次举行,第一次为试讲,考查内容包括测试应聘者的态度与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第二次为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主要为口语问答,考核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程度,心理素质等方面。 结合本校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博士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一)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4日9:00至17:00。 2.资格审查地点:西昌市马坪坝西昌学院人事处(行政楼六楼)。 3.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有效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⑤原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