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公开招聘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教师方案 福建省福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中心省份。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建校已105周年,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现有外语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福建省唯一的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主办的《外国语言文学》是福建省唯一公开发行的外语类期刊。学院现有教职工204人,其中专任教师179人,高级职称教师和博士占50%以上。因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教师,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合格(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fjnu.edu.cn/)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网(http://www.fli.com.cn/)等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材料提交。请于2013年4月11日至2013 年4月26日下午3点(15: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yongli@fjnu.edu.cn,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应聘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教师+姓名”: ①《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历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成绩表扫描件); ④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无职称可不用提交); ⑤学术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⑥个人简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资格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将对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网公布。 三、考试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