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庐阳区教育事业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庐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 二、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教师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教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条外,并具备下列条件, (1)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选聘的教师,需获得相应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选)聘岗位和名额 1、本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共92人。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人,公开选聘优秀小学教师3人。 2、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40人(分为4组,每组10人)。 详见附件1、2。 五、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参加招聘的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 19 日9:00至4月 2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 26 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 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 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 8 日至5月 10 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4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务中心5楼502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等本人有效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各类证书或文件、教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考核合格的证明(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出具工作以来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庐阳区2013年公开选聘小学教师证书清单》(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不足2:1的,核减该岗位直至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