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为5月11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3、面试: 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10分钟;无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3357133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0551-63357296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电话:0551-63357823(包河区纪委<监察局>)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hrsj.baohe.gov.cn)、包河区教育体育网(http://www.bhedu.cn)。 附件:《包河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