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名额为60人(其中城区50人,乡(镇)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 2、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⑴全日制正规大专及以上学历,⑵全日制正规中专毕业且后取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其他类型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正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特岗计划服务期内的教师不在招聘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