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于4月7日—4月9日到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费。其中2013年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只提供所在学校开具证明或本人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外县在编教师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9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者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县教育局、监察局和人保局组织人员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要达到2:1方可开考,否则,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所核减岗位数调剂到其他学科,调剂情况在报名截止后第三天公布。 4.考生在4月18日至4月19日自行在宁都教育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并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二)笔试 除外县回宁都任教的教师外,凡报名参加我县教师招聘的均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 1.考试时间: 4月20日上午 9:00—11:00 学科专业文化考试(其中:4月20日上午 9:00—11:30 语文学科专业文化考试,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考试)4月20日下午 15:00—17:00 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 2.笔试分值(200分):学科专业文化、教育教学能力各占100分。 3.笔试内容: 专业文化考试以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内容为主,其中报名初中、高中教师的增加大学部分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以省招聘考试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为主。 4.4月22日下午公布考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时间截止到4月23日上午11:00时,4月24日上午公布查分结果。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入闱名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行面试。 (三)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5月4日—5月5日。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其中音体美考生面试为实际操作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四)录用程序和方法 1.确定初录用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确定初录用名单。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编教师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面试成绩低于同学科录用人员最后一名时不予以录用.未录满时,岗位数调整到该学科公开招聘岗位中。 在录用过程中,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情况时,则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①第一学历高;②学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高;③毕业时间长。 2.公布初录用名单。5月7日下午公布初录用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3.政审、体检。对确定的初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4.录用。公示后如无异议,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在7月20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所造成的缺额分学科依照总分成绩排序顺延录用。 5.原来在我县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经考试录用后原则上应留在民办学校任教,编制挂县教育局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办。 6.录用者根据县教育局用人计划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签订服务协议,在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
7.录用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