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应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免冠1寸近照3张; (4)个人简历; (5)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6)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 (7)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请携带以上材料到学院人事处(长江楼1032室)报名。外地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后(照片为电子照片,个人简历为WORD文档),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280377370@qq.com,并注明应聘的系和岗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专业测试与考查 专业测试与考查采用笔试或其它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与考查的内容根据招聘专业确定,重点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专业测试与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或讲演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本院组成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院内公示7天。 以上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学院人事处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再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院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职工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430212 联系电话:人事处027—87933369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处027—87933225 传真:027-87933366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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