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遴选和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职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是根据公务员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位职责要求进行的。通过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对报考人员进行选拔。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有关要求 (一)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军事综合知识测试、面试。 1、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招录机关的需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并在公布招考计划时统一公告。专业科目考试按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制卷与评卷。 3、公安基础知识测试。适用于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测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4、军事综合知识测试。适用于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主要考查对军事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军兵种知识、近期国内外军情;国家颁布的《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法规,军队颁布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等。满分100分,均为客观性试题。 5、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包括应试人员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取和工作执行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其测评内容和测评方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面试题本根据报考职位层次类别特点,按省、市和县、乡职位分别命制。 (二)笔试作答要求。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备自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分别用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按要求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写)准考证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写)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与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与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主要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运算、分析、推理、判断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常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省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主要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四、申论科目考试 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工作执行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理解给定资料的内容和含义,准确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提炼给定资料所包含的观点、事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或作出恰当解释。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系统的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工作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