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范围的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2013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招录统一安排部署,5月7-9日将进行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阶段。 请入闱考生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身份证、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证明、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由企、事业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说明工作年限和德才表现。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查完毕后需要留存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审核地点: 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面一楼市场大厅(南环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乘车路线:汽车站乘18路到二白酒厂下车路东。 衡水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