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4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选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职位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裙楼C106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地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B640室。 二、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照《选调简章》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照《选调简章》规定的选调条件要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贵州省2014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粘贴在《报名信息表》的边框空白处),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 1、报名信息表必须是在线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14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中“学校(引导办<项目办>)初审意见栏”须加盖资格初审部门的印章。201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加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加盖县级及以上“引导办”或“项目办”印章;201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未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须加盖原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已就业的,《报名信息表》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印章(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2、201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201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和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4、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的资格复审委托书(须考生亲笔签名)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5、考生提交的现场资格复审材料须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 经现场资格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在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期内,招考单位可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五、现场资格复审期间,招录单位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贵州法院网”(www.guizhoucourt.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整个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6209103 附件:《贵州省2014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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