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4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及市直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初审时间 2014年5月28日——5月30日(8: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14年6月3日——6月4日(8:30—17:30)。 (三)地点: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工作分工 1.报考市直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 2.报考县(区)、乡镇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为: 各县(区)组织部负责审核六大类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行政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和森林公安警察职位。 各县(区)公安局负责审核人民警察职位。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提交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里面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1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或《贵州省2014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暨加分表》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表》遗失的考生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三)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期起止时间,企业及其它经济、社会组织等另附劳动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六)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七)除退役大学生士兵外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注明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八)招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参加资格复审的该职位考生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 (九)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各招录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五、相关要求 (一)我省统一面试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28日、29日3天。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复审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毕节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全市公务员招考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7-8221482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0857-8222297 举报监督电话: 毕节市纪委 0857- 8234207 附件: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