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增加专业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各占40%、40%、2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各遴选机关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总成绩。 五、考察测评 遴选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除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可按1:1进行考察测评外,考察测评对象人数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但最高不得高于3:1。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六、讨论决定 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确定拟遴选人员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时,要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各遴选机关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七、公示与试用 1.公示。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各遴选机关须分别在本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2. 试用。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机关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事项,均通过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遴选机关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考察等有关事宜,由遴选机关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本公告由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988909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7988558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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