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遴选公告,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遴选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同时,各遴选机关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本机关具体的遴选工作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范围、遴选条件,以及《遴选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后,再根据《遴选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2)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3)报考人员将《报名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遴选机关公布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4)报考人员的《报名推荐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并妥善保管《报名推荐表》原件待查。 (5)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各遴选机关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发送电子邮件、未传真《报名推荐表》或只传真《报名推荐表》、未发送电子邮件的,各遴选机关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机关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 报名结束后,于11月20日前将减少遴选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职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改报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准考证发放。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笔试准考证,发放给各遴选机关,由各遴选机关具体发放给报考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笔试时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 笔试结束7日内,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贵阳党建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准考证号、分数),各遴选机关同时也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遴选机关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1的,应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致,不一致的须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遴选条件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遴选机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印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职位资格复审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遴选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人数。遴选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 时间:12月15日—12月31日 各遴选机关于面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演说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机关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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