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9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在我市区(市)、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区(市)、镇(街道)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品行端正,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三年以上基层机关或基层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5、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9:00-11月19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15年11月18日9:00-11月20日12:00。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公务员遴选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5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3、发送《报名表》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报考人员先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版的,用人单位不予资格初审。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同意报考材料或者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各职位报考人数情况每天公布两次。 5、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5年12月2日9:00-12月5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15年11月20日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