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选交流QQ群(湖南):192096579 党政公选交流QQ群(全国):248495454 2013年长沙公开选拔科(局)级干部和企管理人员考试面试辅导课程>>>>>>>> 为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干部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激发广大干部在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结合运城干部队伍实际,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20名优秀干部到市直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切实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好、用好,在本次公选工作中要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转型跨越发展的事业选人,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选人,充分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管干部原则体现到公选工作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中。 2、严格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选拔的条件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程序方法从严要求,不能放松,真正做到秉公用人、唯贤是举。 3、突出选拔重点。针对我市年轻干部数量相对较少,特别是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配备不到位的实际,这次公选主要选拔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其中重点选拔一批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 4、科学分析评价。对干部的履职能力、一贯表现、群众评价、知识理论等素质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科学合理制定选拔内容、分值标准和工作程序,坚决防止简单以分取人。 5、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从严查处、从严追究。特别是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列为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对上述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公选名额 公开选拔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20名,其中非中共党员干部不少于6名、妇女干部不少于6名。 三、公选方式和范围 本次公选限定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任正科实职领导干部,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 组织引进人才中曾担任正科实职以上的干部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垂直管理单位和中央、省驻运单位不包括在内。 四、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年龄35岁左右(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现任正科满1年且正副科累计须满4年(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④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③受到组织处理按规定不能提拔任职或安排同级职务的; ④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⑥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的,2012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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