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至4月19日12︰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7︰00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 为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和公开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149名,其中:专门面向表现优秀的乡镇公务员单独遴选(以下称:单独遴选)14名;公开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干部1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干部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开遴选 面向全市(包括中央、省在益单位)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市外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益阳籍公务员(含配偶为益阳籍人员)。其中:市公安局遴选职位,面向我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不含中心城区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单独遴选职位,面向我市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机关、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公开选拔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在益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市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益阳籍人员(含配偶为益阳籍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公开遴选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具有遴选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担任正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考核年度确定); (7)身体健康;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所报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认定。 2.公开选拔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及选拔单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担任相当于科员级及以上职务(职级)1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下同)或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考核年度确定);没有因违纪违规受到过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6)身体健康; (7)不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须符合公务员调任相关资格条件;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9月底。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拔)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至4月19日12︰00,报考者登录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时需要按规定填写资料,只能报一个职位。选择职位,提交信息后,除资格初审不通过外,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初审在2021年4月19日16︰00结束。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可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显示资料不全的,报考者需要补充资料,供遴选(选拔)机关审查。 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选拔)机关咨询。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公开遴选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单独遴选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低于降低后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公开选拔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7。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选拔。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公开遴选一般职位笔试使用普通卷,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公安局法制民警职位笔试使用公安法制卷,重点测查法律专业知识;市公安局其他职位笔试使用公安普通卷,重点测查公安基础知识。公开选拔职位笔试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选拔)机关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次遴选(选拔)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干部报名表》原件(附件3,从报名系统打印)、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遴选(选拔)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公开遴选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公开选拔按选拔计划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遴选(选拔)机关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选拔)机关负责实施。遴选(选拔)机关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八、公示与转任(任职)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任职)对象,名单在益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拔)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转任(任职)对象。转任(任职)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任职)规定,由遴选(选拔)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符合转任(任职)条件的,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应实行试用期的,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 九、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选拔)机关负责解释。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选拔)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遴选(选拔)资格;报考者进入遴选(选拔)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选拔)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选拔)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遴选(选拔)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737—422792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188416;各遴选(选拔)机关资格复审地址、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附件: 1.2021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干部职位表.xls 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2021年益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公开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干部报名表.xlsx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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