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面试
笔试考公共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原因出现缺额,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县公选办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按照选拔名额 1∶2的比例研究提出差额拟任人选和拟任职务,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票决。县委常委会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产生拟任人选,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对不服从县委安排具体职位的,取消任职。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项请向容县公选办咨询。办公地点:容县容州镇城南街78号县委办公楼五楼。联系电话:0775-5313123,传真:0775-5322011,电子信箱:rxgbg123@163.com,监督电话:0775-12380-5。
本简章由中共容县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容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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