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延边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2013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1月21日 体检地点: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延吉市河南街27号) 二、相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7:00前到延边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其标准为每人630元,由考生自理。 (三)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没有到达体检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张及体检费用。体检前必须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少量饮食。 (五) 考生体检前几天应注意饮食清淡,忌过度劳累、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六)体检前一天晚上应尽早休息,晚8时后不再进食。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 (七)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录用资格,并追究本人相关责任。 (八)体检标准依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务员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考生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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