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公告。8月23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2.资格复审。8月29日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和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等。
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需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业绩报告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遴选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注重对应考人员能力素质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谈。除结构化面谈外,遴选机关可自行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等其他形式测试,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结构化面谈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周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遴选机关自行组织的其他测试应于9月1日(周日)前完成,由各遴选机关自行安排。
5.考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不组织其他形式测试,则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组织其他形式测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其他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谈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为2:1。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将于9月上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业绩公示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察结果,经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分别在所在单位和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接到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任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如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83609410
市公务员局 83606074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3030853
>>> 天津2013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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