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选交流QQ群(湖南):192096579 党政公选交流QQ群(全国):248495454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喀什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用人原则,经疏勒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喀什地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为疏勒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13个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4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为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干部: (一)报考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三)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干部。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见《2013年疏勒县行政事业单位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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