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市政府同意,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职位 详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30。 报名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www.hzrsk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公务员专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工填写、签名(一式2份,面试时使用,所贴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同意签字盖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5日18:00前传真至菏泽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传真号码:0530-5310636)。 2、资格初审: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报名登记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传真《报名登记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遴选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1:5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7日9:00至8月9日17:30登陆报名网站,点击进入“公务员专题”,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本人手工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调阅干部档案。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遴选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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