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遴选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名及以上的,差额2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遴选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遴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分别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和拟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被录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0- 5310636(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5190199(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10309(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30-5310525(菏泽市监察局)
附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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