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不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各单位领导岗位空缺情况,桐梓县决定面向遵义市及桐梓县公开选拔部分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选范围
招考职位分A、B两类。A类职位面向遵义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B类职位面向桐梓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的教师)中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由行政机关外报考行政机关副科级及以上岗位的,应当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公务员调任条件(具体职位为:副乡(镇)长、团县委副书记、县纪工委综合室主任、县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3)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除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及相关要求
(一)具体职位
A类:面向遵义全市公开选拔的正科级职位
1、桐梓县中医院院长1名:担任副科级及以上实职2年以上且属于医疗卫生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相关行政管理经历;
2、桐梓县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担任副科级及以上实职2年以上且属于医疗卫生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相关行政管理经历;
B类:面向桐梓全县公开选拔的副科级职位
桐梓县部分乡(镇)副乡(镇)长提名人选5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该职位其中1名定向招考苗族干部,1名定向招考妇女干部。定向招考苗族干部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2、桐梓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应熟悉计算机操作;
3、桐梓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1名;
4、桐梓县公路管理所所长1名;
5、桐梓县城镇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局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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