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9月26日上午9:00——11:30,在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由市公开遴选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职位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10月上旬在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选由市公开遴选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根据岗位需求,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担任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如果1个县(市、区)参加面试的考生数等于或小于公开遴选职位数,则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不得低于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4、体检考察。10月中旬,体检考察人选由市公开遴选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县(市、区)为单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组办公室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综合体检考察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及干部群众反映等,按照票决人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确定票决人选。
5、差额票决。10月中下旬,县(市、区)委常委会对票决人选进行差额票决,产生拟任职人选,并进行为期7天的任职公示。常委会票决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6、任职和试用。任职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有关手续。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县(市、区)委组织部调查认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任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报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单位的人员同时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组研究决定。
临汾市公开遴选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