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自治区民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赵艳飞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2日9:30-10: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南宁市民主路49号),可乘坐3、7、23、37、57、71、73、74、101、201、609路公交车到文化宫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登记表; 4、公务员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6、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10: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南宁市民主路49号),可乘坐3、7、23、37、57、71、73、74、101、201、609路公交车到文化宫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和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来确定体检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日上午9:30前到达候考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楼八楼会议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10: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其他有关事项按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蓝挺 18107718613 0771-2824186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