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4〕24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划定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的通知》规定,在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计划遴选名额与面试人选1∶4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上述原则,蒋敏等4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寄送或传真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传真号码:0771-5898207)进行初审。面试前一天(2014年7月4日)15:00—18:00,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到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可乘坐6、11、39、60、211路公交车至民族茶花园路口站或乘坐87、206公交车至茶花园民族路口站下车)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登记表;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7月5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会议楼一楼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乘车同上)。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法。 二、脱产培训及跟班学习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遴选人数与培训、跟班人数1:3的比例安排考生进行脱产培训和跟班学习。时间:2014年7-8月,为期1个月。 三、体检 综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脱产培训、跟班学习表现,按计划遴选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岗位要求适当增加体检项目)。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7月5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在候考室监督员核对身份证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结果参加面试。凡在7月5日上午7: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其他相关事项按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政威,5898090、13607713398。
附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