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自治区司法厅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即: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陆 蓉等15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8日下午 15:00-17:00。逾期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大院1号楼四楼407室(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综合岗位1的需提供); 5、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大院1号楼四楼407室(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9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面试期间,考生须在抽签前主动将关闭后的通讯工具及其它电子产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准擅自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和候考室;如有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其他相关事项按照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严翰卿。 联系电话:0771-5849131,5854316,58491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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