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工作安排,2013年5月21日公布了《梧州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公布后,一些报考我市藤县、蒙山县等自治区级贫困县的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来电,要求按贫困县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确定合格分数线。 经核实,5月16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公布了全区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如下: 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政法机关基层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我市各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在制定招录计划时,按照统一要求,招录机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用人单位为各县(市、区)的法院和检察院,因此在《通告》中各贫困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的法院、检察院有关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是以招录机关所在地的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同时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的,导致藤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一和藤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等岗位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 现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我市的法院、检察院有关招录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用人单位所在地来确定,因此我市苍梧县、藤县和蒙山县三个自治区级贫困县的法院、检察院有关招录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现根据新的合格分数线,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重新确定苍梧县、藤县和蒙山县三个自治区级贫困县法院、检察院有关职位的面试人选,其他事宜执行《通告》的有关规定。 附件(请下载查看): 梧州市苍梧县、藤县和蒙山县的法院、检察院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