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规定,现将我市1∶1职位所在考场的平均分情况予以公布,其中:钦州市公安局民警一职位(职位代码:07010001001)、钦州市公安局法医职位(职位代码:07010001007)和浦北县公安局基层法医职位(职位代码:07110001001)为紧缺职位,经研究,同意该3个职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合格成绩降低5分。 特此公告。 附:钦州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 钦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30日 |